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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阳科技职业学院2020年普通高招招生章程

南阳科技职业学院2020年普通高招招生章程


第一章 总则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》及教育部有关高考招生录取工作的政策规定,结合我院实际,特制定本章程。

第一条 学院招生工作贯彻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”的原则,全面考核、综合评价、择优录取。

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接受上级教育招生主管部门、纪检监察部门、考生、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。

第二章 学院概况

第三条 学院全称:南阳科技职业学院

第四条 学院国标代码:14714;省内代码:6356

第五条 办学层次:高职(专科)

第六条 办学性质:国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

第七条 学习形式:全日制

第八条 校址:河南省邓州市人民东路

第九条 南阳科技职业学院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,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。

第三章   组织机构及职责

第十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,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有关招生工作政策,研究制定学校招生章程及有关规定、实施细则,领导、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,集体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相关事宜。

第十一条 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,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。

第十二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纪检监察组,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以及招生录取的公平、公正、公开,严格实施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,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。

第四章   招生计划与专业

第十三条 招生计划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审核批准的计划数执行。招生计划主要通过两个渠道公布:一是由省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;二是由学院通过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。

第十四条 招收专业:大数据技术与应用、数控技术、艺术设计、老年服务与管理、护理。

第五章   录取规则

第十五条 录取工作贯彻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、择优”的原则。

第十六条 录取时根据本人专业志愿及我院招生计划,按照高考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,总分相同者,先后依据语、数、英成绩进行排序。若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,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,将其调剂录取到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专业,如不服从专业调剂,对其作退档处理。

第十七条 录取时,无男女比例限制,文理兼收。

第十八条 招收的学生外语语种为英语,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。

第十九条 考生录取健康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录取标准执行。

第二十条 新生入校后,学院将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,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徇私舞弊行为者,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。

第六章   其他

第二十一条 收费标准:学院各专业严格按《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的通知》(豫发改收费〔2020〕456号)文件精神,学费4200元/生•年。

第二十二条 资助体系:学院对在校生实行的奖励和资助措施有学院奖学金、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等。学院提供国家规定的普通高等高校助学贷款、新生入学“绿色通道”贷款,国家助学金,学生临时困难补助,生活补贴和勤工助学岗位等资助,以解决学生的实际困难。

第二十三条 毕业证书:学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,考试合格,颁发由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普通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学历证书。

第二十四条 就业方式:毕业生由学院推荐就业,双向选择方式就业。还可参加专升本考试及国家机关公务员考试。

第七章   附则

第二十五条 严禁任何机构和个人以我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,违者我院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。希望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的非法招生行为。

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,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。

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南阳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。


文章分类: 通知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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